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又一地试点
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郑州、开封、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取消审批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财政评审、审计监督等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编制、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出外从事业务,仍需办理资质。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需要在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资质晋升甲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乙级资质晋升甲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标〔2020〕18号)有关规定办理。此前,多地发文明确不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要求:河北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指出: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所在地石家庄、唐山、廊坊市和雄安新区范围内,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要求。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具备许可条件的,可根据承诺和在线核查结果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在准予许可后6个月内,对申请人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核查承诺的业绩指标是否符合;——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限期整改,否则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市场“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举措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上海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在自贸区范围内,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
在上海市注册的建设工程企业在申请以下行政许可事项时,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涉及公路、通信、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除外。天津天津市住建委印发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对工商登记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同时,在天津市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